粤财大学工﹝2023﹞58号
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与大学生在一起”学习分享活动暨2023年“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与大学生在一起”学习分享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3〕7号)精神,深入落实“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引导高校师生深刻把握新时代伟大成就,增强践行“两个维护”自觉,决定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与大学生在一起”学习分享活动暨2023年“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考察高校重要讲话、给师生重要致信回信精神,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学生喜闻乐见的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思践悟,努力成长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二、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包括6类项目:社会实践纪实类、讲述诵读类、歌曲传唱类、主题摄影类、公益广告类、工作案例类。具体活动方案详见附件1-6。
三、版权说明
作品须为师生原创,且独立完成,明确无知识产权纠纷,严禁抄袭他人作品,往届作品或与往届作品创意雷同的不得再参评,所有作品概不退稿。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享有包括但不限于书籍、报刊、杂志、影视、网络等相关媒体出版、发表的著作使用权,对被采用的作品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要把“习近平总书记与大学生在一起”学习分享活动、“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教育系列活动与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结合起来,与迎接学校40周年校庆工作结合起来,提高活动融合度,增强活动实效;要对推荐作品加强审核,对作品的立场观点、原创性进行把关,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确保作品不涉及侵权;要用好暑假时段,组织师生积极开展创作,力争出精品佳作;要遵守防疫要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相关活动。
五、推荐要求
(一)学校各单位把相关作品并按照报送名额(见附件)提交学校后,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并择优推荐至各类别承办高校参加省级评选活动。广东省教育厅按项目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若干项。
我校社会实践纪实类项目按照学校《关于举办“强国有我 青春有为”暑期社会实践纪实微视频作品大赛的通知》执行。讲述诵读类、歌曲传唱类、主题摄影类和公益广告类项目,学工部将对各学院已推荐但未能获广东省教育厅奖项的作者,颁发由学工部盖章的“优秀奖”证书。
(二)截至时间及提交方式
1.学院联络人进群:请各学院指定一名辅导员为本次活动联络人,负责本活动学院层面推广、宣传及作品报送工作。学院联络人于7月23日前扫下面二维码进群。
2.征集时间及提交方式:请各学院于9月10日前将推荐表、汇总表及作品电子版上传至网盘,将网盘链接、提取码发送至gcxgbjyk@163.com,邮件名称:XX学院+2023“立志修身”主题教育+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周真,联系电话:020-84096192,地址:广州校区行政楼206室。
附件:活动具体实施方案(1-6项)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7月20日